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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的指导意见》

编稿时间:2017-04-17 来源:岳阳市委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行“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深化拓展“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在全市推行“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合理安排时间

全市各党(总)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组织所辖党(总)支部统一开展党员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时间由市区党(工)委和市直行业系统党(工)委结合实际,对本地本行业系统作出统筹安排。县市区可以乡镇(街道)、行业系统为单位统筹规定时间,也可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统筹规定时间。党员活动日时间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明确参与对象

党员活动日参与对象为全所有党员,党员一般应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总)支部开展的党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基层党委同意可以不参加或以其他合适方式参加。流动党员从实际出发,在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参加。根据党员活动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有关活动

三、把握主要内容

“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一般应“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组织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发言、现场参观、先进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部署要求,宣讲党史国史、时政要情和党的创新理论,切实加强党员理论武装,增强党性观念。村(社区)党(总)支部传达上级重要精神的资料文本,一般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或县市区委统一提供。

开展党性分析。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民主议事决策。听取党员对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及本单位有关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意见建议。研究决策党(总)支部年度工作、中心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村(社区)要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及时通报公开党务、政务和财务情况,就重要事项按程序组织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机关事业单位要围绕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组织党员开展交流讨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围绕服务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言献策。

服务党员群众。结合行业特点和党员实际,围绕落实中心任务和群众需求,采取志愿服务、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到社区报到组团式服务多种形式组织党员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政策宣讲、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信访化解、环境保护、医疗健康、技术推广等特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集中交纳党费。党员在党员活动日按规定交纳党费。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总)支部要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数额。党费收缴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至少每半年1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丰富“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的内容和形式。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工作,建立健全报备、督查、通报、考核等基本制度。基层党委要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党(总)支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负责抓好本地“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的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单位和行业系统,市委“两新”工委负责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市卫计委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负责指导老干部开展“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要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党支部要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抓好“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

注重分类实施。要区分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分类确定党员活动日时间、内容和形式,由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部,可以分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组织,可采取轮流值班、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业余原则开展党员活动。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群、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可以适当简化内容和形式。

突出实际效果。坚持“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的教育性和实效性,围绕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强化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活动。党员要统一佩戴党徽,统一开展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党员参与率,激发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提高群众的认可度。要精心设计安排内容,不能片面以义务劳动、工作布置等代替党员活动日,严禁以党员活动日为由组织党员外出旅游、发放误工补贴和纪念品、公款吃喝等,切实防止党员活动日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严格考评考核。实行党员活动日纪实管理签到制,党(总)支部或党小组安排专人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市委把开展“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情况列入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党组织进行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并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从严问责。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县市区委及有关直行业系统党(工)委要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委组织部备案要及时总结开展“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活动日深入开展、不断深化,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