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派驻村工作 > 县区工作
【岳阳县】加强驻村保障 重用扶贫干部
来源: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字体: 】   点击数:

岳阳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坚持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重用精准扶贫优秀干部,为推进脱贫攻坚大会战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一是保障驻村精力,解除后顾之忧。研究出台驻村干部管理办法,驻村干部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贫困村,原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至其他干部,实行专职转岗、工作脱钩,但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后盾单位“一把手”每月到村指导工作1次,单位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每月指导工作2次,单位其他结对帮扶干部每两个月上门帮扶1次,全力配合驻村干部的走访、座谈安排。每位工作队长均由县里统一配备手机一台,实行定位管理,确保驻村工作时间。二是保障工作补助,加大奖补力度。县财政安排驻村工作经费600万元,切实提高驻村干部经济待遇。首先是实行津贴补助。每月发放驻村帮扶岗位津贴260元/人;根据实际驻村天数每人每天补助100元伙食费;根据2元/公里的标准每月报销往返4次车费;每年安排生活用品添置费1000元。其次是实行风险防范,为每位驻村干部均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每年安排进行体检。再次是实行绩效奖励。出台《岳阳县驻村帮扶工作综合绩效评估和驻村帮扶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驻村工作绩效分一、二、三类,对应安排该村驻村绩效经费10000元、6000元、3000元,根据考核情况按类发放;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的奖励2个月工资,评定为优秀的奖励3个月工资。三是保障政治待遇,确保干有前途。驻村干部任职期间被评为省级优秀第一书记和先进个人的直接提拔重用,被评为市级优秀第一书记和先进个人的优先提拔重用;任职期满圆满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经考察表现优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享受晋升一级非领导职务经济待遇。今年9月科级干部调整中,全县2名优秀的扶贫干部率先享受晋升一级非领导职务经济待遇。

 
 
打印本页 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