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洞庭湖首开生态罚单! 触碰禁区红线者必追责
2025年5月19日,岳阳县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麻塘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行动,现场查获一起擅自驾车闯入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案件。经调查认定,当事人郑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面临行政处罚。该案系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首例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进入案件,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现场直击】车辆违规进入保护区
当日18时50分许,麻塘办事处巡查值守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郑某驾驶车辆从麻塘大堤擅自进入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试图进行垂钓。涉事车辆所处位置属于岳阳县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县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双重违法触碰生态红线
本案涉嫌违反两部法律法规: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缓冲区内禁止开展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第三十四条的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其二,《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一十八条,明确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生态保育区域。
【温馨提示】生态禁区不容触碰
岳阳市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缓冲区是核心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区内车辆碾压会直接破坏湿地植被,油污渗漏可能污染候鸟饮用水源,声光干扰更会影响鸟类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