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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服务群众零距离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8日   【字体: 】   点击数:

    送法下乡,法官从法台走下来;“实”字当头,学习型机关建起来;从严治警,铁打的纪律抓起来;公正执法,廉洁为民高效审判。近年来,岳阳县法院以“转作风、促绩效、树形象”为抓手,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建设,为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腾飞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今年6月全省民调显示,岳阳县法院全省排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9个位次,位于岳阳县执法机关第一名,司法绩效多项指标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今年先后被省高院、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法院五星级警队”、“文明单位”称号。


    “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


    投资48万元改扩建“便民服务中心”,使当事人感觉有公民的待遇和骄傲。


    制定二十条便民、利民措施,新建远程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办案制度,设立“假日法庭”,随时随地方便群众诉讼。


    对经济上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今年共实施司法救济80多人次,为120个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8万余元。


    坚持院领导接访值班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开展院长大接访、法官带案回访和民心恳谈活动,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四联一包”工作责任制,先后办结来访案件57件。今年“两会”期间,没有一起涉诉、涉访案件进省赴京,得到市中院和县政法委、维稳办的高度赞扬。


    这一系列工作的有序开展,正应了该院院长杨水平在年初履新会上提出的“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信访难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打一个便捷、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该院把法庭开到村组,开到当事人家里。今年来案件调解率达30.4%。在31个村、居委会、社区开展法制讲座49场,现场对单位、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15份。该院坚持深入开展民心恳谈、“四定四带头”、“两深入两提高”等活动,促使法官下基层工作。今年3至5月,共组织71名干警深入乡镇,走访基层群众1.2万户,发放资料3万份,慰问困难户90余户,发放慰问金5万多元。    “向我看齐,向院领导看齐,向党员看齐”


    杨水平来到岳阳县法院后,郑重提出“班子成员向院长看齐,中层骨干向班子成员看齐,一般工作人员向中层骨干和党员看齐”的号召。


    首先狠抓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促进法官干警的思想转变。爱学习、肯实干的风气在该院蔚然成林,干警努力工作、比学赶超的正能量越来越强。其次狠抓规范管理,用制度促作风转变。过去100余条的制度如今被精简成了7条操作易行的规定。章程变薄了,制度却变硬、变实了。


    该院推行民主管理院务,大事民主协商、集体拍板,小事注重形象、维护集体荣誉。凡院里重大事项,先通过全院干警充分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再交中层骨干审议,最后由党组决定。


    “审案不超时,结案不出错,自己不出事”


    该院始终把审判和执行作为第一要务,把司法公平公正作为工作目标。对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对干警的司法绩效进行逐月考核并通报,对案件进行评查,讲评到庭、到案、到人、到责任。同时,严格实行“统一立案,合理分流,统一收费”的制度,为公正执法打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1-8月,该院共结案1132件,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全院的人民陪审员参陪率达到98%,创历年来之最。同时,案件审理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稳妥地审理、执行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如受理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案件11件13人,已审结9件11人;审结了一批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民事案件,如中创城市客运公司诉姚某、喻某承包合同纠纷案、岳阳县信用联社清理涉诉积案等。案件质效有明显提升。1-8月该院调撤率达到了69.1%,其中荣家湾法庭、民一庭达到了79%和76%,示范开庭等工作有序推进。


    “不但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而且要从优待警”

    岳阳县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党建带队建,规范审判促发展。将党支部建到庭上,配齐5名专职党支部书记。开展“红旗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警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业绩,涌现出诸如“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易斌、全市优秀女法官张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晏亚华、全省法院办案能手杨琳、李先来等一大批先进党员。


    院党组要求干警“少上酒桌,不上赌桌,多坐书桌,好好工作”,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和执法办案上。院长、庭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廉政述职,由干警评议打分,建立“由下往上”的廉政监督机制。该院党支部被岳阳县委评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单位”,被市政法委评为“学习型机关先进典型”。通过“三问三帮”、“四定四带头”和“一包双联”等活动,广泛发动干警深入居委会走访群众,真正实现了党建工作、审判工作与群众工作的点对点衔接。定期组织巡回法庭,要求每位干警每年必须在社区、村组开庭一次以上。2013年,巡回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各类简单纠纷110起,以会代训、以案释法、举办调解员培训班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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