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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铎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字体: 】   点击数:

各县市区委,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工委,屈原管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焦铎辉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任欣欣同志任岳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档案局党组书记职务;

仇新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

陈平刚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

尹家辉同志任岳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南湖新区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罗忠勇同志岳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任焱辉同志任岳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旅游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树平同志岳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峰同志任岳阳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曲安江同志岳阳市规划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星耀同志任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罗黑皮同志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职务;

孙志诚同志任岳阳市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湛锡光同志岳阳市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罗同乐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旅游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职务;

林军华同志任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委委员职务;

许平亚同志任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卢大平同志任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蒋跃进同志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职务;

柳怀同志任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卢志平同志任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范安珲同志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黄定军同志任岳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曹红斌同志任岳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职务;

免去刘亚洲同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付小勇同志任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免去其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何季如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杨晖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员;

张雄兵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

邹青松同志任岳阳市委副秘书长,免去其岳阳市委机要局局长职务;

曾潇同志任岳阳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潘岳清同志任岳阳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相虎同志任岳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处长,免去其岳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图书馆馆长职务;

龙汨同志任岳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管理教研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传伟同志任岳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党建教研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斌、刘志强同志任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免去李首元同志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凌颂军同志任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绍武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陈文亮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职务;

胡巍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

免去罗明亮同志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吴小青同志任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罗永明同志任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

冯元满同志任岳阳日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岳阳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刘朝晖同志岳阳日报社总编辑职务;

黄俊拔同志任岳阳日报社副总编辑;

李德春同志任岳阳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免去其岳阳日报社编委职务;

许杨同志任岳阳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党组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孙建秋同志任岳阳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党组副书记;

曹冠军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罗海同志任岳阳楼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岳阳市公路局党委委员职务;

张群望同志任岳阳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

邹岳湘同志任岳阳市政协机关党组副书记;

毕金林、黄建平、陈慧君、杨驰军、徐煜、田军同志任岳阳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

王东培同志任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岳阳市政协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严若光同志任岳阳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辉同志任岳阳市政协办公室调研员;

彭慕侬同志任岳阳市总工会调研员,免去其岳阳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李乐同志任共青团岳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

郭珍才同志任岳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副调研员;

刘玲同志任岳阳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甘勇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职务;

魏平同志任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袁继真同志任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谢春生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黄俊钧同志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委书记;

彭公穆同志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

免去田文静同志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委副书记(兼)职务;

免去王文华同志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书记职务;

刘勇、伍刚同志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委委员;

余大红同志任岳阳县委党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姜天抗同志岳阳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易锦文同志任湘阴县委党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宏基同志任汨罗市职业中专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国宏同志汨罗市职业中专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吴侃同志汨罗市二中党委书记职务;

卢取华同志任临湘市二中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彭伟同志任屈原管理区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蒋南贵同志任华容县委委员、常委(挂职);

梁盛发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挂职一年);

李永周同志任岳阳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挂职一年);

朱雪红同志任君山区委委员、常委(挂职一年)。

中共岳阳市委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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