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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9〕6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字体: 】   点击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谦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胡小军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李冈同志任君山公园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典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胥春华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红杰同志任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向风行同志任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炎云同志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游志坚同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陈岳红同志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湖南城陵矶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杨雄辉同志任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凡同志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吴亚雄同志任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陈慎辉同志任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爱军同志任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强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戴日升同志任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卢勇同志任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宝山同志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宋辉同志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柳才平同志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潘典宏同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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