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委干〔
2006
〕
46
号
市人民政府党组:
经市委研究同意:
陈光荣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岳阳市信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许伟奇同志岳阳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刘爱生同志任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汪书籍同志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曹治平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瞿松柏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职务;
免去徐前坚同志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殷清华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樊菊生同志岳阳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苗晓光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纲要同志任岳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邓春初同志任岳阳市审计局副局长;
何卫宏同志任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毛正良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环卫局局长职务;
李美云同志任岳阳市环卫局局长;
谭建国同志任岳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规划局总工程师职务;
邓跃飞同志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王宏伟同志任岳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
谈罗秋同志任岳阳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免去曹克强同志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鹏祥同志岳阳市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玲同志岳阳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树雄同志岳阳市林业局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试用职务;
周益祥同志任汨罗市弼时纪念馆副馆长;
免去李光华同志汨罗市弼时纪念馆副馆长职务。
请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免。
中共岳阳市委
200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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