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2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
管理党费及省委组织部代省委
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非公有制经济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2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及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收支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12
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2012年度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
各地各系统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
《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和《2012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将通过市、县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请各地各单位迅速将本《通知》发布到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在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和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党支部学习会、文件传阅、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13
年12月19日
至12月27日(时间为一周)。
请各级党组织迅速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各系统党委组织部负责将中管党费和省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于2014年1月5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和组织工作网发送电子邮件(全国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zzlj3c@zhzb.gov;湖南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hnswzzb_dyglc@hnzzb.gov)等方式,直接向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反映意见建议。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于2014年1月15日前,组织将代各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公示情况由各县市区各系统党委组织部汇总后,于2014年1月 20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1.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2.2012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1
2012
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2
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5112.1万元。其中,各地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23328.7万元,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557.8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1225.6万元。
二、
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2
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962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6963.5万元。其中,2012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区、市)和中央有关系统(部门)383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市、区)3000万元,用于2012年度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中央领导同志下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128.5万元。
(二)抗灾救灾支出1450万元。其中,拨给北京、河北、甘肃等10省(市、区)1150万元,用于补助遭受洪涝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拨给云南200万元、贵州100万元,用于补助遭受地震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三)党员教育支出1010万元。其中,划拨中央纪委400万元、中央宣传部400万元、中央统战部130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划拨全国党建研究会80万元,用于补助党建课题研究经费的不足。
(四)党内表彰支出198.1万元。其中,为表彰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旗)党委,制作奖章、奖牌、证书支出194.1万元;向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罗阳同志家属发放慰问金2万元;向“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同志发放慰问金2万元。
附件2
2012
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2
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900.1万元。其中,中央组织部下拨225万元;各地各系统上缴党费2591.6万元;党员个人自愿交纳千元以上党费7.5万元;省财政拨付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经费60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16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2
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207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335.4万元。其中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党员323万元;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6.6万元;省委领导下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5.8万元。
(二)帮助受灾地区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支出200万元。
(三)党员教育支出725.8万元。其中,购买党员读物17.3万元;为企业和农村困难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等资料10.8万元;购买《社区党建》母带及《党员视听》教材制作60万元;用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103.8万元(其中,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50万元、省社会组织党工委15万元、省律师行业5万元);用于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等党建工作321万元;用于各系统十八大精神专题轮训工作85万元;拨给省纪委35万元,用于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讲等活动;拨给省委老干局30万元,用于开展党建活动;拨给省委党校6万元,用于解决该校办报经费问题;拨给吐鲁番地区5万元、西藏山南地区5万元,用于支援地区党建活动。拨给韶山村总支委员会10万元,用于《韶山·中国农村特别支部》党史陈列馆陈列活动。印制A4版《中国共产党员入党志愿书》36.9万元。
(四)党内表彰支出160.2万元,用于全省创先争优先进个人专项表彰。
(五)上缴中央组织部652.6万元。其中,上缴我省2011年度党费642.5万元,上缴我省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10.1万元。
(六)其他。支付银行汇款手续费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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