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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8日   【字体: 】   点击数:
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换届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始终保持严肃换届纪律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严格要求,自觉遵守换届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
    在换届工作中坚持做到“5个严禁、17个不准”
    ●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专门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
 
各县市区委,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工委,屈原管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我市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即将进行,这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严肃换届期间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严肃换届工作有关纪律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换届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按照中央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始终保持严肃换届纪律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把换届期间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要求;要把换届期间领导干部的表现,作为考察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要把严肃查处换届期间违纪违规问题,作为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选人用人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防止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的领导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用严明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要求,自觉遵守换届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
   
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必须严格依法依章依规办事。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及换届工作有关规定,强化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和规章的严肃性。
 
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精神,在换届工作中坚持做到“5个严禁、17个不准”: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三、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加大检查力度,有效预防和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畅通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专门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换届期间,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还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
 
针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各地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处理办法,及时排查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惩必到位,决不手软。要在“5个一律”上动真格: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及时通报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部,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市纪委举报电话:8889317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8889251 12380
 
中共岳阳市纪委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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