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屈原管理区、南湖风景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综合管理部,市直各单位政工(人事)科: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岳办〔2011〕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市“十人”计划人选)申报条件:
海外高层人才是指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历的创新创业人才,一般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引进后能在我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且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具有海外自主创业成功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优秀创业人才。
3.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用性难题;在海外承担过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4.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比较重要的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国内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
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或正高、副高职称。博士(正高职称)人才一般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硕士(副高职称)人才一般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引进后能在我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学术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
3.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有较大学术影响。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将引进储备优秀人才的相关材料报市“十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办(设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以下简称专项办)。各县市区所属用人单位(含各工业园区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再统一报专项办;
(二)调查核实。专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审。专项办组织专家对引进的人才进行综合评审,分类别确定其应享受的待遇。
(四)组织审定。专项办将应享受相应待遇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名单还需报市政府审批。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用人单位向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工程专项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请求将引进的人才纳入“十百千万” 人才工程人选。
2、评审表和附件。需报送评审表一式3份、附件1份。
评审表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用人单位与申报人选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4)海外高层次人才须附海外任职(求学)经历的证明材料;(5)科研创新或技术成果(代表性论著、产品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或者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复印材料等;(6)主持(参与)过的重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合作计划书;(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3、人选申报汇总表。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
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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