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德的反向考核
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综合管理部,南湖风景区工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各单位政工(人事)科,中央、省驻岳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德的反向考核评价办法》经部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31日
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德的反向考核评价
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政廉洁的好干部,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锤炼和道德修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湘发〔201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市管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换届集中考察、市管后备干部调整等。
二、评价内容
干部德的反向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治品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态度不鲜明,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不认真,经常散布不利于稳定、团结的言论;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忠诚于党、事业和人民群众,贯彻上级决定不坚决,党员干部不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以权谋私,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脱离群众,不接地气,衙门作风严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差距;不敢坚持原则,搞小圈子、小团体,江湖习气重等。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干部“懒政”现象突出,精神不振,作风飘浮,玩心重,得过且过,因循守旧,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敢担当,工作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当“老好人”、太平官;心胸狭窄,表里不一,搞打击报复,不善与人合作共事,作风霸道,搞“一言堂”,听不进他人意见;工作不从实际出发,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贪图享受,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等。
(三)社会公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干部不讲文明礼貌,不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和助人为乐,缺乏集体荣誉感;不依法依规办事,特权思想严重;公仆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言辞粗俗;为人处事不实在,不讲诚信;缺乏正义感,欺软怕硬,欺上瞒下,糊弄群众等。
(四)家庭美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干部不孝敬父母,不严格教育管理子女,夫妻矛盾大;缺乏勤俭节约意识,摆架子、好面子、讲排场;邻里关系紧张,在居住地人际关系不良;不注重个人修养,生活作风不检点,社会形象差;经常打牌赌博、出入娱乐场所,情趣低俗等。
三、评价办法
干部德的考核评价,重点从干部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态度和个人平时学习生活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德的考核评价由组织部门在领导干部提拔考察时,结合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一并进行,由干部考察组负责具体实施。一般经过以下三个程序:
(一)个人述德。对照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标准和内容,由被考核对象报告本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个人述德一般结合个人述职报告一并进行。
(二)群众评德。群众评德采用反向测评的办法,通过设立反向评价指标,对领导干部德的表现情况是否具有负面反映进行测评。同时考察组还通过个别访谈方式征求被考核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以及服务对象、工作对象、社区负责人等相关知情人,对干部德的评价意见。
(三)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以群众评德结果为重要依据,结合考察谈话、年度考核以及纪检监察、信访、公安、审计、计生、银行等部门意见,经考察组集体研究评定。测评评分办法:干部德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反向测评采取分项扣分办法进行,其中政治品德共30分,5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无此类问题”或“不了解”不扣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有反映”扣3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较严重”扣6分;职业道德品德共30分,5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无此类问题”或“不了解”不扣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有反映”扣3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较严重”扣6分;社会公德共20分,5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无此类问题”或“不了解”不扣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有反映”扣2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较严重”扣4分;家庭美德共20分,5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无此类问题”或“不了解”不扣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有反映”扣2分,每项评分指标评价意见为“较严重”扣4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反向测评平均得分91分以上为“优秀”,76—90分为“良好”,61—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果运用
干部德的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干部提拔任用人选和加强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1.干部德的考核综合评定结果记入干部考察材料和干部个人档案。其中,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德的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取消提拔任职资格;年度考核时德的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不得评为年度“优秀”;换届考察时德的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是拟提拔任职对象的取消提拔资格,是继续提名对象的不再列为继续提名对象。
2.德的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出来的一些问题和不良苗头倾向,及时向干部本人进行反馈,提醒督促其自警自省,切实整改;问题较重的,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实行组织调整;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