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个办法”,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市委拟从市直部门选派一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挂职锻炼,从乡镇(街道)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规模
从市直部门下派乡镇(街道)挂职干部10人左右,从乡镇(街道)上派市直机关挂职干部10人左右。
二、挂职时间、地点
挂职起始时间:2017年3月
下派挂职地点:各县市区(包括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所辖乡镇(街道)。
上派挂职地点:市直相关职能部门。
三、挂职期限
挂职的时间一般为1年到2年。如派出单位需要挂职干部提前结束或延长挂职时间,应提前两个月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协商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选派对象及条件
1.事业心责任感强,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敢于担当,有一定发展潜力;
2.下派挂职对象应为市直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科级干部,上派挂职对象应为乡镇(街道)副职干部;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可适当放宽);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五、选派程序
选派乡镇(街道)副职干部到市直单位挂职学习,通过个人申请,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推荐,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选派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到县市区挂职锻炼,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党委(党组)推荐,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六、挂职人员的管理
1.市直部门与乡镇(街道)干部双向交流挂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2.选派人员挂职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只转组织关系,行政、工资关系不变,在派出单位所担任的职务一般不免,工作福利待遇不变,职务晋升与本单位同级干部同等对待。
3.接收单位要建立挂职人员档案,准确记录开展工作的各项记录(包括考勤、学习、工作、活动、季度小结、年度总结、挂职锻炼总结等)。挂职结束,要根据挂职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负责地做出书面鉴定。
4.要切实做好挂职干部的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在接收单位进行,考核等次评定后通报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挂职期满的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派出单位共同进行,对挂职干部挂职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作出鉴定。年度考核结果和挂职鉴定要进入本人档案。
5.市委组织部将加大对挂职干部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推介优秀挂职干部,大力宣传优秀挂职干部的典型事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挂职干部,重点培养关注。
七、挂职要求
1.挂职干部不占挂职单位领导班子职数。
2.挂职干部所挂任的职务,应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办理,原则上不得高于其派出时的职级。
3.派出和接收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生活、交通补贴,但不能领取接收单位发放的工资福利。
4.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报名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3月20日)
联系人: 袁 柱 8889852 18173099620
邮 箱: 420148522@qq.com
附件:
干部简要情况登记表(挂职报名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