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落实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责任的意见>的通知》(湘组发[2010]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责任主体
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切实担负起对本乡镇远程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保障等责任。要将远程教育工作纳入乡镇对村级组织目标管理考核的范畴,与村党支部签订远程教育工作责任状。乡镇党委书记作为乡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乡镇远程教育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远教专干和联村干部是具体负责人。
二、职责任务
(一)党委职责
1.
保障经费落实
。乡镇对上级拨付的运行维护经费要及时、足额发放到村级远教站点,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乡镇本级要安排远教专项经费,确保每个远教站点每年运行维护经费不少于
2000元,并要单独立帐,确保专款专用。
2.
完善基础建设。进一步巩固加强站点建设,确保乡镇机关和每个行政村都有远教站点。远教站点要求场地规范,桌椅足够,制度上墙,设备完好。有村部的村,必须将远教站点设在村部;无村部或村部条件不具备的村,可暂时将远教设备安装在村干部或党员家,待村部条件具备后再迁至村部,但需由户主与村党支部、乡镇党委签订一式三份的远教设备安装保管使用协议,且要有专门的远教室,方便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在能接通宽带和
3G上网的地方,远教站点都要实现宽带上网。及时更新、添置远教设备,推进远教站点改造升级。
3.
加强站点管理。建立远教站点台帐,及时记录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以及使用情况。及时更新红星视频注册站点信息。落实远教站点设备管理责任,指导远教站点强化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等安全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远教设备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设备长期闲置、挪用、借用或失盗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负责做好远教站点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及时组织技术服务人员排除站点设备故障。
4.
抓好队伍建设。乡镇要明确一名机关干部担任远教专干,具体负责本乡镇远程教育工作。乡镇远教专干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其工作调整要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要从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选配一至两名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文化水平、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的同志担任村级远教站点操作管理员,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大学生“村官”要兼任村级远教站点操作管理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新任远教站点操作管理员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注重发挥远程教育志愿者、科技特派员、“一村一大”学员、技术服务人员的作用。定期对远教站点操作管理员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
5.
组织学用活动。坚持以用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党员干部群众从业特点、学习需求和当地的产业发展特色,制定本乡镇远程教育教学计划,指导所辖村制定村级远教站点教学计划,有计划地组织村级远教站点开展学用活动。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方式,结合本乡镇实际,针对不同时间、地域、中心任务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远程教育学用主题活动。远教站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
2次,全年不少于48小时。搞好学习效果评估考核,每季度对本乡镇远教站点学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调阅“一簿六卡”记录本,对红星视频学用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平时不定期结合其它工作,到远教站点指导督查。采取措施,切实提高远教站点的使用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参学率。
6.
搞好示范宣传。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办联系点制度,每名乡镇班子成员都要联系
1个村级远教站点,每名联村干部每月至少到所联站点调研一次,帮助解决问题,指导开展好学用活动。依托种养示范基地、行业协会以及龙头企业,建立固定的远程教育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一方面利用远教技术资源为基地生产服务,另一方面为远程教育培训提供实践基地,促进学用成果的转化。积极培育和宣传学用典型,把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党支部评先、党员评优、星级农户评选等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栏、展板、标语、广播、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意义和取得的实效,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与远程教育的热情和兴趣。
7.
拓展站点功能。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拓展站点功能和覆盖面,增强远程教育综合效益。加强与文化、计生、卫生、农业、民政、科技、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资源整合,积极利用远教站点,开展多项服务工作,实现一站多用、一室多能、共建共享。鼓励引导远程教育向农户、基地、协会、企业延伸,推进远程教育由村入户、入社区。
8.
定期总结报告。乡镇党委每半年要专题总结研究一次远教工作
,并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告远教工作情况。
(二)党委书记职责
1.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远教工作专题会议
, 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把履行抓远程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加强督查指导,每年对本乡镇远教站点实地调研指导一至两次,指导学用工作;
3.督促乡镇组织委员、远教专干、联村干部抓好远教站点学用和管理工作;
4.带头联系
1个村级组织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远教站点,帮助开展工作;
5.落实站点运行维护、操作员补助等经费,为远教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分管本乡镇的远程教育工作,落实乡镇党委抓远程教育工作的各项职责任务;
2.制定乡镇远程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乡镇远程教育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本乡镇远程教育教学、管理、技术“三支”队伍的建设,指导村级组织选配好远教站点操作管理员,并及时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4.制定乡镇远程教育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创新学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远教站点的作用;
5.加强督查指导,每半年至少对本乡镇所有远教站点实地调研指导一次,查阅“一簿六卡”学用记录;
6.带头联系
1个村级远教站点,负责在本乡镇建立1个以上高标准的星级示范站点;
7.加强远程教育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每年度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报一次经费收支情况;
8.负责本乡镇远程教育工作的宣传工作,积极培育和宣传学用典型。
(四)远教专干职责
1.协助组织委员抓好本乡镇的远程教育工作,将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2.负责本乡镇远教站点的日常管理,建立远教站点设备台帐,及时更新维护红星视频注册站点信息;
3.做好远教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报修响应及时,每季度组织一次远教设备普查,建立设备维护、维修台帐;
4.负责远教站点操作管理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5.负责远教站点学用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每季度调阅一次“一簿六卡”学用记录,每月对本乡镇远教站点的红星视频学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三、组织领导
1.
加强领导管理。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本地区远程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远程教育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作为乡镇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测评和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加远程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权重。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乡镇党委抓远程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县(市、区)委每年要听取一次乡镇党委书记抓远程教育工作述职,并开展评议。
2.
建立奖惩机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与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对抓远程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远程教育工作考核未达标的乡镇、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
实行责任追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远程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改进督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远程教育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的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免除现职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
市委组织部将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远程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认真履行抓远程教育工作职责的乡镇、乡镇党委书记及相关人员,将实行“有错与无为问责”。
县(市、区)委组织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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