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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专栏】之二
编者按:2013年7月13日,中组部下发《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意见》(组通字〔2013〕24号文件),要求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举措。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我市各县市区均确定了试点乡镇,本专栏将对试点乡镇年会召开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以供借鉴参考。

2015年2月8日,岳阳楼区梅溪乡召开第八届第三次党代会年会,全乡党代表、列席人员130余人参加会议,区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到会全程指导。
年会召开前,乡党委采取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代表对乡党委、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会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4条。会议审议了乡党委、乡纪委工作报告,各代表团就党建、民生、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请全体党代表对梅溪乡村(场)、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会议认为,乡党委、乡纪委工作报告对去年成绩总结系统全面,对2015年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分析深入、全面客观,尤其对乡党委报告中以“一条主线、十大工程”为总抓手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以“一城两区三园”为总布局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总思路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号召,全乡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事业同干,以锐意进取的精神、廉洁自律的作风、真抓实干的劲头,进一步抢抓新机遇,适应新常态,确保各项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民生殷实安康、生态文明秀美”的现代美丽幸福城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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