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顺县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五项制度,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带动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多层次的非公经济组织联系指导制度。县委成立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由县工商局长任工委书记,组织部、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工委副书记,工商局纪检组长任工委纪委书记,负责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宏观筹划、组织和协调。各乡(镇)、经信系统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乡(镇)党建工作指导站由乡(镇)党委副书记任站长,乡(镇)纪检书记、工商所负责人任副站长;经信系统党建工作指导站由系统党工委副书记任站长,其他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对联系企业党建工作的调研、检查和指导。县非公经济组织工委与乡(镇)、经信系统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为指导关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非公经济组织联系点制度。结合《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包村增收活动联系点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省、市、县直单位包村增收活动联系点的通知》将县级领导干部、有关单位负责人所包的乡镇和联系点同时确定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联系点,每月到联系点开展2到3次调查研究,每年帮助联系点解决1至2个难点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破解难题,真抓实干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机制。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规模、分布等情况,对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独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较小、员工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县非公经济组织工委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非公经济组织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是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乡(镇)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县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宣传部、统战部、对台办、经信局、公安局、监察局、商务中心、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国税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参加。各乡(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议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召集,工商所负责人、地税所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企业业主和党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参加。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强化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增强党建工作合力。 五是建立行业职能部门协调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将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党建工作情况作为乡镇和职能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对党组织书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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