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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岳组发〔2015〕63号
来源: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字体: 】   点击数: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南湖新区工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政工(人事)科,各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统筹做好2015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评议、干部管理“三个办法”落实情况考评和市管干部“德”的反向测评等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领导班子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市直正处以上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中市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其他市管干部。

下列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担任多项职务的市管干部,一般在其承担主要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新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的市管干部,一般在现工作单位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在现工作单位述职述德述廉时应报告交流前有关工作情况。

(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由所在地和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三)参加挂职锻炼的市管干部,在挂职单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执行市委“三个办法”;深化改革、法治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参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依法办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反对“四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按照中组部《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评议办法》(中组发〔20108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见》(湘组发〔201088号)要求,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中组发〔201422号)要求,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履行机关党建责任述职评议工作。已向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不再重复述职。

按照《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德的反向考核评价办法》(岳组发〔201445号)要求,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市管领导干部“德”的反向测评。已结合年中考核开展过“德”的反向测评的单位,不再重复进行。

三、考核等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主要依据民主测评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同时,要把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依据。

领导干部优秀等次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市管干部总数的15%。在本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被评为先进的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2次以上的单位,优秀的比例可提高5%,最高不得超过20%

评定等次时要严格把握以下标准:

(一)市管干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二)在本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未达标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年度考核按《中共湖南省纪委、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人事厅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加强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5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撰写工作总结、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专题报告。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考核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工作总结中应对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岳发〔201519号)规定,就本地本单位落实干部管理“三个办法”的情况逐项进行自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撰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重点报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情况(2000字左右)。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撰写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专题报告。领导干部本人要总结年度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写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2000字左右),填写《岳阳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总结、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专题报告应提前3天印发给参会人员。

(二)大会述职。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大会口头述职,其他市管干部在同一会议上书面述职。县市区委书记代表班子述职可以与个人述职等工作结合起来,一并在大会上进行述职。市管领导干部是党代表的,述职应包含履行党代表职责的情况。县市区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为:在职市管干部;县市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市直单位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为: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三)民主测评。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大会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认真逐项填写《岳阳市市管领导班子2015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5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德的反向考核测评表》、《2015年度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评议表》等6种表(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7、附件8)。有关考核表由考核人员负责收回、统计。

(四)个别谈话。结合“市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年度考核个别谈话,已进行谈话的单位可不再重复进行。

(五)调查核实。对民主测评中“差”票、“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的,或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考核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和调查核实,形成专题考核材料。

(六)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巡视巡查、年中考核、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提出领导班子考核等次意见,防止唯GDP、唯票、唯分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干部平时表现、考核情况及考核等次名额比例,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确定等次。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听取考核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八)研判分析。市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对全市市管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向市委专题报告。

(九)反馈意见。市委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年度考核、“德”的反向测评、“一报告两评议”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考核结果运用

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及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和巡查工作、年中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季度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

领导班子在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总体评价“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应当向市委组织部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经进一步考察了解,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加以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视情况分别作出调离、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视情况分别作出调离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对测评中某方面单项评价明显偏低、确实存在不足的领导干部,市委组织部找其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六、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市区党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承担考核的有关具体工作。

年度考核工作应在2016110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汇总考核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相关文字材料需一并报送电子版)。上报材料包括:(1)党委(党组)关于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认定的请示一份;(2)《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5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6);(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一份(请汇编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并报送);(4)每一名市管领导干部填写《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另外,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报告和《2015年度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评议表》(附件8)报送市委基层党建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书面报告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附件4)、《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附件5)等“一报告两评议”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领导班子“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领导干部“参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测评统计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直单位政工(人事)科长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和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报送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备案。有关考核所需表格请在“岳阳红星网”下载。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年度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真实准确,并有效激发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工作激情。

 

附件:1.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5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2.岳阳市市管领导班子2015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3.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5.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

6.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5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

7.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德的反向考核测评表

8.XX(单位)2015年度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评议表

附件1-8统一下载.doc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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