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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字体: 】   点击数:

国人部发﹝200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 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现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印发给你 们。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 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在试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部公务员管理司联系。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 标准框架

一、政治鉴别能力

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

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依法行政能力

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

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

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三、公共服务能力

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

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益;

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评。

四、调查研究能力

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讲真话、写实情;

坚持群众路线,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

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产生的影响;

积极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预测发展的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

五、学习能力

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

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

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六、沟通协调能力

有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协作意识;

语言文字表达条理清晰,用语流畅,重点突出;

尊重他人,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一道工作;

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能够建立和运用工作联系网络,有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

七、创新能力

思想解放,视野开阔,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

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方式;

对新事物敏感,善于发现、扶植新生事物,总结新鲜经验;

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

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科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

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九、心理调适能力

事业心强,有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爱岗敬业的热情;

根据形势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情绪;

自信心强,意志坚定,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

良好的心理适应性,心胸开阔,容人让人,不嫉贤妒能。

人事部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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