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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出台《问责办法》助推全面小康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字体: 】   点击数:

    为积极推进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实现“2017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日前,湘阴县委、县政府出台《湘阴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问责办法》,确保各乡镇和责任单位对照分解的工作目标,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
    今年来,湘阴县委、县政府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就召开了全县全面建设小康工作动员会、工作推进会,把全面建设小康各项指标具体分解到各乡镇和责任单位。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县委对在推进全面小康建设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主动,不能按要求完成小康指标任务,影响全县全面小康工作目标实现的行政主体和责任人出台《湘阴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问责办法》。《问责办法》对问责的情形、问责启动及问责程序都进行了明确。对所负责的小康指标当年度出现负增长(逆指标相反)的;所负责的小康指标未达到年初确定的指导目标任务,严重影响全县小康工作争先进位的;连续两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在全县乡镇排名后两位的;以及对小康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县委、县政府将按《湘阴县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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