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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赋能发展集体经济
来源:网上投稿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3日   【字体: 】   点击数:

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赋能发展集体经济

 

乡村振兴,根本在基层。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强不强,村(社区)书记行不行,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当前,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进的新发展阶段,要在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发展格局上闯出新路子,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必须更好地发挥好头雁的示范效应。{社区}书记是扎根基层的“顶梁柱”、带动一方的“领头雁”。然而,在少数村{社区}书记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少数村{社区}书记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对党的创新理论把握不到位,理解不够深;少数村{社区}书记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待群众的困难绕道走;还有少数村(社区)书记发展思路不够新,致富、带富能力不够强。

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关键在于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村(社区)书记应结合实际加强思想引导,营造感恩、敬业、实干、奉献的良好氛围,凝聚发展正能量。通过组织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和评议监督,不断改善党组织的工作,构建举同一面旗、干同一件事、奔同一个目标的良好格局,推动各项任务完成。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树立高度的责任心,既帮助村(社区)书记业务上进步,也关心村(社区)书记在思想上、政治上的进步,努力把工作做到点子上。村(社区)书记要树立敢于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科学谋发展,热心干工作,真情推创业。针对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矛盾和困难,要本着团结大多数,依靠大多数,服务大多数的原则,决策和举措体现符合客观和现实的长远之策,切实解决好“为谁干怎样干”的问题。在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中都能起表率作用,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支持与尊重。在实际行动中,村(社区)书记要带领党员干部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要求落实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

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关键在于具备履职“担当”精神。村(社区)书记的“担当”精神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遵纪守法,努力为党工作,给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在群众眼中,村(社区)书记是“一班人”的“班长”,村(社区)党支部“一班人”如何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组织的形象。村(社区)书记要努力当好“三个带头人”,即生产、工作、学习的带头人,密切联系群众的带头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带头人,通过自己的模范作用,把担当扛在肩上,当好群众的“领头雁”。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把村(社区)书记培训纳入干部队伍培训规划中,有针对性地把培训内容和成效转化为可操作的做法,帮助村(社区)书记答疑解惑,拓展发展思路,切实提高村(社区)书记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负责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本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关键在于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壮大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村(社区)书记的述职、评议和考核工作。同时,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其进行评议。通过一系列措施,让村(社区)书记变压力为动力,既完善了管理监督机制,又激发了干事热情,使村(社区)书记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也成为塑造乡村治理共同体新格局的重要内容。只有村(社区)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发挥好了,才能带领广大群众在共同绘就乡村振兴、壮大发展集体经济宏图的征程中贡献智慧和力量。(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黄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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