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1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岳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在市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岳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岳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岳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岳阳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岳阳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查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岳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选举应由岳阳市选举的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一、表决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