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组发〔2013〕44号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工委,屈原管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市管干部。
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述职述德述廉时应报告交流前有关工作情况。
二、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县市区党委班子还要重点考核加强党委内部制度建设的情况。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中组部《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评议办法》(中组发〔2010〕8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见》(湘组发〔2010〕88号)要求,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州、县市区委书记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湘办发〔2011〕20号)规定,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评议工作。
三、考核等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主要依据民主测评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
领导干部优秀等次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市管干部总数的15%。在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的县市区或市直单位,优秀的比例可提高5%,最高不得超过20%;未达标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
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年度考核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领导班子自我评估和个人总结。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考核要求,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地写出年度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其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大会评议。领导干部本人要总结年度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写出述职报告(2000字左右),填写《岳阳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领导班子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材料时,除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还要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形成专门的书面述职报告。
(二)大会述职。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大会口头述职,其他市管干部在同一会议上书面述职。县市区委书记代表班子述职可以与个人述职等工作结合起来,一并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要把干部选拔任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为:在职市管干部;县市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市直单位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为: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三)民主测评。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大会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认真填写《岳阳市市管领导班子2013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3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2013年度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评议表》等5种表(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7)。有关考核表由考核人员负责收回、统计。
(四)个别谈话。听取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县市区参加个别谈话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长”;市直单位个别谈话人员为:班子成员和综合科室负责人。
(五)调查核实。对民主测评中“差”票、“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的,或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考核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和调查核实,形成专题考核材料。
(六)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巡视组巡视、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提出领导班子考核等次意见。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干部平时表现、考核情况及考核等次名额比例,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确定等次。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听取考核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八)反馈意见。市委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年度考核结果和“一报告两评议”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考核综合报告向市委汇报,还将利用考核成果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及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领导班子在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总体评价“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应视情形分别作出调离、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对其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不称职处理;对测评中某方面单项评价明显偏低、确实存在不足的领导干部,市委组织部找其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六、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市区党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承担考核的有关具体工作。
市直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应在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县市区考核工作应在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汇总考核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上报材料包括:①党组(党委)关于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认定的请示一份;②《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2013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6);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一份(请汇编装订成册);④每一名市管领导干部填写《岳阳市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另外,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报告和《2013年度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评议表》(附件7)报送市委基层党建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书面报告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附件4)、《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附件5)等“一报告两评议”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有关考核所需表格请在“岳阳红星网”下载。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年度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并有效促进班子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6日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