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人民政府党组:
经市委研究,同意提名:
刘传汉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晓英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许永同志任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罗荣同志任岳阳市监察局局长;
邹三友同志任岳阳市财政局局长;
谌亚忠同志任岳阳市审计局局长;
任欣欣同志任岳阳市统计局局长;
仇新华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平刚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唐文发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局长;
许雄同志任岳阳市司法局局长;
尹家辉同志任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焱辉同志任岳阳市民政局局长;
胡辉同志任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峰同志任岳阳市规划局局长;
王星耀同志任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克祥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文选同志任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海波同志任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志诚同志任岳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陈正文同志任岳阳市水务局局长;
方归农同志任岳阳市林业局局长;
刘正仁同志任岳阳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王德华同志任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曹合群同志任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费荣新同志任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彭纲要同志任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方争奇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旅游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林军华同志任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平亚同志任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卢大平同志任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柳怀同志任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卢志平同志任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陈琪钢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岳阳市委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