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打造国家园林城市,构建和谐、美丽岳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绿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1号)要求人行道宽大于6米时,种植双排行道树,市区主次干道补植乔木,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城市林荫道路系统,构建城市绿廊网。
为使我市人行道夏荫冬阳,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及道路景观效果,此次补植的第二排行道树主要为落叶树和秋色叶树种。由于刚栽植的乔木需要三角桩支撑,一旦过了成活期则立即拆除三角桩。另外,为确保人行道行人安全,《湖南省城市(县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致及建设标准》明确提出人行道上不能划线设置停车设施,且从城市的长远发展来看,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将逐渐会被取缔。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