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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岳阳市区行车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疑惑 |
市长同志:
关于在岳阳市区行车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界限,因本人或朋友在岳阳市区行车经常被处罚对岳阳交警产生疑惑。1.在有人行通道斑马线且有红路灯(或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通道的路口,绿灯时行人通过人行通道,正常停车让行,如果是行人通过路口,行人在人行通道斑马线上主动招手要司机车辆先行的是不是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行车未停车让行呢?要扣分并罚款呢? 2.在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通道的路口,是不是要等到行人从左或从右全部走完了,斑马线上没有行人了才能行车通过呢? 3.在红绿灯路口,左拐绿灯时,左拐前面车追尾停车在扯皮,这时是停车等他们扯完以后再行,还是可以向右压白实线左拐或直行通过呢?这样交警是不是又要罚款扣分。所以没有明确细则或规范出台预留执法空间漏洞太大,岳阳交警执法就可能乱作为不作为或者瞎作为。在这方面长沙比岳阳做的要好得多,希望相关上级部门好好管一管。不要让岳阳这座旅游城市外地游客朋友都不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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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公平正义 |
写信时间: | 2019-07-05 09:3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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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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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1、依据此条规定,行人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只要行人已步行进入斑马线,机动车就应主动停车让行。遇行人招手示意机动车先行时,说明行人可能不懂得自己具有的法定先行权,为维护法定通行秩序,机动车仍需等待行人通过后行驶,当然有足够证据证明行人拒不先行的情况除外。2、遇行人已通过本机动车道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减速通过人行横道。3、在红绿灯路口遇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发生故障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借相邻车道通行。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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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19-07-09 09:38:03 |
满 意 度: |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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