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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智慧交通相关问题咨询

岳阳市智慧交通相关问题咨询

1、岳阳市智慧交通系统各交通技术监控启动后是否小车完全不能再走公交车专用车道?

2、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压在停止线和斑马线上的,是否需要罚款扣分?

3、滥用远光灯的在路口监控设备是否可以做到抓拍处罚?

4、岳阳经常有车辆从最右边的道加速冲过去左转或者占用右转车道直行,堵塞交通(在此车道未标识可以直行或右转的情况下),极度危险,这种是否可以抓拍。

5、现在岳阳闯红灯的行人和摩托车、电动车太多了,是否能抓拍处罚

6、现在很多四轮电动车车速也快,但是也没有牌照,也没买保险,很多老年人开这个也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个交警队有进行什么行动吗?比如联合工商和其他单位直接从销售这种车的地方查起,因为这种车又没有车牌,又不需要驾照,车速大小已经达到了小型汽车的标准。

问题较多,麻烦通过市长信箱直接信件文字回复即可

写 信 人:市民1
写信时间:2019-12-04 09:06:26
信件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9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改造和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智能交通349组电子警察即将上线,具体启用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0时。现将您来信中询问的关于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的问题做相关回复,一、公交专用道为公交车专属,严禁非公交车占用(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二、闯红灯记录为红灯亮后,车辆整体通过停止线(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滥用远光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四、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直行车辆占用右转弯车道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抓拍并处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五、目前无法对电动车和行人进行抓拍;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GB7258-2004/2007)国家标准中的机动车指无论使用何种能源,凡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另外国家对机动车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凡未进入《公告》目录的产品,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在用各类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多数属非法产品,但仍属于机动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按照交通法律规定,无牌无证无保险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后将对其进行处罚。建议对上不了牌证的四轮电动车进行自我淘汰,确保自身道路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信时间:2019-12-11 10:07:24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
再次反馈: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在用各类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多数属非法产品,但仍属于机动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按照交通法律规定,无牌无证无保险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后将对其进行处罚。建议对上不了牌证的四轮电动车进行自我淘汰,确保自身道路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 市交警支队 市交警支队回复告知无牌无证无保险四轮电动车为非法,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行动,居然只是建议对上不了牌证的四轮电动车进行自我淘汰,这不是一个政府部门应该说出来的话,你管不了,可以打报告给你的上级,可以发函给工商、城管等等相关部门一起联合行动,你们可以做很多事情,希望你单位负责市长信箱回复的科员将此事告知你们支队领导,他们知道了一定会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
再次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您来信中反映的电动汽车问题,市交警支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组织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部署直属8个大队(包括云溪、君山)继续督促合标电动汽车登记上牌,对非国标电动汽车重拳整治,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全面铺开相关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达到如下工作目的:一是宣传国家机动车辆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揭穿非法电动车营销商家欺诈销售伎俩,劝阻市民购用不合格电动车;二是从严处罚驾驶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饮酒后驾驶以及因违法驾驶超标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依法处理。引导不合格产品购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权,退还误购车辆,重创无良商家;三是随着《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出台,支队将按要求加强对合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临时登记,在过渡期限内让超标电动车自我淘汰。同时督促各执勤中队民警在日常路面秩序管理中对电动车骑行人锲而不舍的宣传劝导,在日常管理中加大了对涉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信时间:2019-12-16 09: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