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计算方式的咨询信”的相关留言收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2019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9年7月参加工作,属于初次就业人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第四点关于新进人员试用期问题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您由贵州调入湖南,现在湖南工作,应按照湖南省文件要求套改工资。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