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2000年以前,我市建造的多层房屋,有的多达7-8层,除了少数公共建筑外,均未安装电梯。究其原因,一是对于高度16米(层数6层)以下的住宅,国家当时尚未出台电梯安装强制性标准,可不设电梯;二是受当时经济条件等一些因素制约,很多房屋未设置电梯。2000年后,国家制定了电梯安装强制性标准,凡新建房屋高度16米(层数6层)以上的住宅,必须强制性安装电梯。目前,我市没有鼓励老旧房屋安装电梯的政策文件。如果有关单位、业主经济条件较好的,也有意愿的,可自行委托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改造设计,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完工后经过质量安全认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特此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3日 |